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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院校园网管理,更好地发挥校园网在收集信息和办公自动化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信息费用分担要求、学院的租用专线费用及校园网用户情况,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 校园网的设置
1、 本规定中的校园网是指接入我院的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不含我院教职工家庭接入的百灵网。
2、作为学院的一项基础设施,校园网的校内资源向全体师生开放,不收取使用费。对浏览院外因特网信息的用户采用先交费购买信息流量,然后使用的办法。根据工作需要,院领导、各处级单位、科级单位的办公计算机均可接入我院校园网,校园网对浏览院外因特网信息用户实行实名上网管理,其上网账号唯一,相对应的密码由用户本人设定并保管。用户应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我院校园网的管理规定,履行必要的注册手续,接受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的监督检查。
3、 院领导、各处级单位均可设1个具有浏览院外因特网信息权限的办公用户,有特殊情况的系或部门,经院领导研究批准可适当增加。
二、 校园网收费标准
1、 学院每年分配给每个具有浏览院外因特网信息权限的办公用户免费信息流量5000兆字节,超出免费部分的信息流量按照每兆字节1元收费。
2、 本院师生在我院网站上展播作品,属于学院教学计划安排的,经教务处审查同意和现代技术教育部进行制作质量审核通过后,免费在学院网站上展播。以个人名义展播作品,需先由其所在的系、处级单位审查同意,再交现代技术教育部进行制作质量审核,审核通过后,个人到财务处交费,现代技术教育部凭财务处收费收据安排在我院网站上展播。
3、 在我院网站上展播个人作品按照占服务器容量每兆字节1元/天标准收费。如美术类作品,按照展播较为满意效果,四尺三开的作品约2幅占1兆字节容量,其在网上展播1天约需1元;如表演类作品,按照展播较为满意效果,
1分钟长度的音频作品约占1兆字节容量,1分钟长度的视频作品约占2兆字节容量,其在网上展播1天,音频作品约需1元,视频作品约需2元。
三、 收费方式和使用
1、 入网用户先到现代技术教育部网络中心填写《山东艺术学院校园网通讯信息分担费交费登记表》,持此表到院财务处交费,然后持财务处盖章的收费登记表下联到网络中心办理开通事宜。
2、 用户可随时在接入校园网的任何一台计算机上查询自己账号上使用和剩余的网络信息流量。在用户账号中信息流量被提示剩余为10兆时,应及时购买信息流量,以免影响使用,若上网账号中信息流量用尽,该用户账号将被自动封闭。
3、 财务处所收取的费用计入学院校园网预算账号,用于支付校园网的专线租费、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信息分担费和网络日常维护。
四、 相关事宜
1、 今后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收费标准发生变化,现代技术教育部将对我院收费标准重新修订,报学院研究决定后发各系、各部门、各单位。
2、 使用校园网有关技术问题,由现代技术教育部负责协调处理;本规定各项条款,由现代技术教育部负责解释。
3、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三年五月廿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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