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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中心教学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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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内容
1.教学大纲
对于本科生和专科生,严格按照鲁教高字[1995]9号文所要求的计算机教育基本目标及鲁教高字[1996]3号文所印发的《山东省普通高校计算机公共课等级考试计算机文化基础考试大纲》执行;对于中专生,严格执行鲁政办发[1995]38号文件和省教育厅职教处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山东省计算机应用能力初级(Windows版)考核大纲》开展教学;
2.教学教材
采用省教委统编教材,以及部分自编材料。大学生采用《计算机文化基础》,中专生采用《计算机应用初级教程》。
二、课程安排
根据鲁教高字[1995]9号文件精神及我院机器数现状,安排我院大中专学生每周上课4节(单人单机,理论课、上机课均在机房进行),每学期上课20周;本科生、中专生共计上两学期,专科生共计上一学期,小学生每学期每周2节。
三、教学管理
根据我院教务处编印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选编》及我部自行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四、教师管理
1.我中心教师教学要遵守学院及我部的各种规章制度,具备强烈的责任心、并能积极钻研业务。
2.每学期对本中心教师进行一次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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