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2006年新生入学须知
一、新生收到入学通知书后,凭入学通知书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于
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将进行入学资格和专业复核,如发现不符合条件和手续的,依据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党员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必须由县以上党委组织部出具。团员自带团员证,没有团员证的需带团员关系介绍信。
三、自带身份证(未办身份证者,需出具当地派出所证明)。根据济南市公安局(98)9号文件规定:济南市五区范围内常住非农业户口的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办发(2004)67号文件“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划分,按照常住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的规定,济南市五区范围以外(包括省外)及五区范围内原属农业户口的新生,迁不迁户口由自己决定。愿办理户口迁移者,需注意户口迁移证各项目(特别是姓名)要与报名表、入学通知书、考生档案相符,要在办理时当场核对,如有不符当场更正。迁出后一律不准更改,随意改动的一律作废。
四、报到时,带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同底片印出的)照片八张。
新生所持文化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籍证明和本人照片材料必须相一致,否则,将不予注册。
五、根据省教育厅鲁教财函(2005)31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04]181号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及住宿费,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注册时一次交齐。标准见附表。
六、为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奖学金、勤工助学、特困生困难补助在内的多渠道、全方位的资助困难学生工作体系。新生入校后,经审查,达到经济困难学生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享受学院的有关助困政策。
七、为便于在新校区住宿的新生报到,我院通过招标采购方式,统一为2006级新生配备生活用品。详见附表。在老校区住宿的新生,可以购买由学院统一采购的生活用品,也可以自备。自备具体要求附后。
八、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凭入学通知书,乘车可享受半票待遇,赴校期间的交通、食宿、托运费等均自理。
九、新生入学需预交教材讲义费:音乐类本科专业700元、美术类本科专业500元(美术学理论类700元)、专科专业300元,毕业时多退少补。
十、新生入学需要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新生入学需交军训服装费100元(入学注册时由厂家直接收取)。
十二、到新校区报到的新生,学院于16日8:00-21:00安排车辆在火车站、长途汽车总站接站。到老校区报到的新生学院一律不安排接站,请自行到校。
十三、交纳学费方式:
1、为避免随身携带现金的不便,我院委托建设银行采取电子划转的方式代扣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并为每位新生办理建设银行存折和银行卡(银行卡和存折一体通用),随录取通知书一并邮递给你。银行卡的初始密码是955330,存折的初始密码为888888,请你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建设银行及时修改银行卡和存折的密码。
2、在你接到通知书后的10天之内务必到当地建设银行办理交费手续,将你应交纳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足额存入我院为你办理的银行卡或存折中,以便银行划转代扣(否则影响入学报到注册)。山东省(除青岛市外)卡或存折都可使用,青岛市及国内其它省市、自治区须用银行卡交费。
3、注意事项:⑴请妥善保管好银行存折和卡,在校期间每学年要通过此卡和存折办理学杂费的交存以及其它款项的发放,在平时也可用于生活费的存取;⑵在足额存入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的同时多存入10元钱(借记卡年服务费);⑶入学报到时学院不收现金,费用提前从卡或存折中扣划;⑷咨询电话:95533;0531-86950043;0531-86400949。
山东艺术学院老校区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邮政编码:250014
咨询电话:音乐学院:0531-86423680;音乐教育学院:0531-86423624,戏曲学院:0531-86567500,职业教育学院:0531-86567399
国际艺术交流学院:053186423253,86423263,86567335
山东艺术学院新校区地址:济南市长清区紫薇路6000号,邮政编码:250307。
请在京福高速公路崮山出口下,沿大学路向西行至3号公路向南约3公里路程路东即是。咨询电话:0531-86423695,86737751。
其它咨询电话:
户口迁移:0531——86423633
奖贷学金:0531——86423614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OO六年七月十五日